协会章程

(节选)

§ 2 协会宗旨

1. 协会以如下内容为目标:

– 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国际合作及两国人民之间的理解,摒除历史成见和消除交流壁垒,在公平和协调的基础上进行两国人民和文化间的沟通,建立友谊。

– 协会保持政治立场中立。

2. 为了实现此一目标,协会将定期举办文化活动,包括:艺术展览,文化旅行,翻译朗诵会,文化论坛。长远来讲,协会将在每年9月在德国首都柏林举办“柏林中国文化节”。与之相关的工作包括:

– 完整组织上述活动:前期准备,协调组织和后期运作

– 安排艺术节和参与者在活动主办地的整套行程

– 负责组织搭建一个专业的平台,保证国际间交流的畅通进行

– 保证活动层面多样化,做到阳春白雪,老少咸宜。

3. 为实现这一目标,努力开发和维护与相关机构组织的紧密合作。

4. 协会工作属于公益性质活动。协会完全且直接服务于公益目标,协会也只能从事与协会宗旨一致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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